
被坑慘了的鹿角巷今年一直在打假。
但由于正版鹿角巷的商標遲遲不能注冊成功,所以維權之路異常艱難。雖然多有成功訴案,但大抵上還是一城一地的局部戰(zhàn)場上的勝利,并無助問題全盤解決的根本。

不過近日,鹿角巷維權案件有了重大突破,沈陽高新法院一審認定:
本案“鹿角巷”奶茶銷售范圍廣,通過網絡傳媒、聘請明星代言、舉辦各類活動、開發(fā)周邊商品等方式進行推廣,在北京、上海、廣東、福建等多省市的主要地區(qū)、重點城市均設有直營店,在同行業(yè)和同類商品中擁有較好的聲譽,應認定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
本案原告使用了“黑糖鹿丸鮮奶”等特有的商品名稱,店鋪招牌構成具有獨特風格的整體營業(yè)形象,具有區(qū)別商品來源的顯著特征,應認定為有一定影響商品的特有名稱、包裝、裝潢。
為什么說這是重大突破?我們請教了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張在歡律師。
張先生主打知識產知識產權類的案件,對鹿角巷的打假進程也一直在關注。他認為,與此前的訴案相比,沈陽高新法院的一審判例有了重大突破,“這對該品牌以后的‘打假’都是好事”。

今年來,鹿角巷在廣州、廈門、合肥等地發(fā)起了多起維權訴案,從判決的結果來看,效果不錯,但都是以維護“美術作品著作權”的形式來進行。
訴訟的理由是:邱茂庭是“鹿角巷”系列作品的創(chuàng)作人,擁有該系列作品版權登記證書,享有著作權。其他任何未經許可、擅自在店鋪裝潢及產品包裝上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的行為,都被視作侵權,同時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不正當競爭。
這次沈陽高新法院一審結果的進步表現在,是以認定“鹿角巷”是“有一定影響的商品”為判定依據,并在此基礎上享有法定的相關權利。

法院判定:被告有侵權行為,并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不僅嚴重損害了原告長期積累的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而且嚴重損害了原告和消費者的財產權益。被告須承擔相關民生責任和賠償。
張在歡律師認為,作為判例,沈陽高新法院的一審結果會對鹿角巷此后的相關維權都會起到正向效應和判定參考。
以下為本案的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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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飲品快報編輯|小W 版式|小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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