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在柳州,一家咖啡店因其環(huán)境好,常有攝影師前來拍照,該咖啡店會收取一定的場地費。拍照成為了一項服務,場地費成為了該店的部分營收來源。近日,韋女士和丈夫來到該咖啡店,沒點單只拍了幾張照片,臨走被要求交50元拍照費。事后,因該店門口有一個最低消費68的告示欄,韋女士投訴該店設最低消費,涉嫌強制消費。

此后,咖啡店主回應設立最低消費是不合理,也認罰。但從沒碰到過這種只拍照不消費的顧客。最終,該店退還了韋女士50元費用,而店家要求刪除手機中的照片。對于該事件,600多條留言中,大多數(shù)網(wǎng)友并未因最低消費對咖啡店口誅筆伐,反而多了一份對服務業(yè)的理解。
**MAY: 沒毛病吧,人家花錢裝修,你進店消費自己蹭完裝修,想拍拍屁股就走哪有那么簡單,不想給錢就別進來拍。**小吳: 既然人家寫在門口了,一開始就應該看清楚再決定進不進去。既然不合法,那就在門口舉報唄,非要進去又坐又蹭的拍兩張照片干啥,他們連去前臺點東西的動作都沒有,說明存心就是為了進去拍照。做服務業(yè)的真不想伺候這些流氓,設置低消就是為了過濾這種朋友圈乞丐。**不要: 反正要是我不消費的話,都不好意思進去這樣擺拍,畢竟那是別人的場地,也不是公共免費場地,咖啡店外隨便你,店內(nèi)場地是人老板的私人地方了吧不能設最低消費,但是場地費我覺得沒問題。**EC: 咖啡店自己獨創(chuàng)的裝修擺設,屬于商業(yè)機密,拍照等于偷竊,店家應該從這個角度維權(quán),讓她賠償。

類似的評論還有很多,感情的天平這一次傾向了較為強勢的門店經(jīng)營者一方。
除此外,也有人為店家出謀劃策,只需改一下提示詞,就不違法——場地拍攝使用費50元/位;店鋪消費滿68元,可免費使用場地。當然也有網(wǎng)友表示,許多評論都是為強制消費唱高調(diào)。但細細想來,這真是強制消費的事嗎?畢竟消費者還有權(quán)選擇可以不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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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飲品快報編輯|小W 版式|小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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